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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的意思是,我也喜欢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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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韵番外
程韵的备忘录里,认真记录了自己的一场梦。
原因无他,那个梦关于年少的暗恋,有点惹人回味。
说出来多多少少有点矫情,因为任何的创作都像是对原来的生活添油加醋。
把本来寡淡的经历用最无病呻吟的语调拨碎蹂躏,再重新按照自己的想象加工,故事就成了。
至少,大作家程韵是这么认为的。
命运就是这么荒诞无常,曾经在上学时期最不守规矩的时小安选择了律师行业,早早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,和她家陈大少爷过上了每天柴米油盐的生活,而看起来最为循规守矩的程韵,像是叛逆期晚来,大二毅然从金融系转到新闻,毕业后成为了一个自由创作者。
哦,补充一点,她笔名叫“一支歌”
。
比起原本那个父母查遍字典精挑细选的名字,笔名就随意多了。
似乎是某个不起眼的傍晚,某个不好好走路的少年,不经意地说,“韵”
就是一支歌的意思。
去他妈的一支歌,没文化的嘴里吐不出象牙。
但她还是接受了狗嘴的建议。
不过随意而得的笔名背后,是成千上万的书粉、剧粉、路人粉,是流量,是资本看上的的好苗子。
在这个疫情封城,你我皆为社畜,oney困住脚步的时代里,“一支歌”
活得有点让人嫉妒。
最开始,她逃课去看风景,去橘子洲头,去梅里雪山,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,拄着根不知道哪里捡出来的棍子,在毛乌素大沙漠里走走停停,写着些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文艺游记,做着自成一派的视频剪辑。
骂她的人,说她教坏年轻人,沉浸于虚无空想,,喜欢她的粉丝,说她替他们看了世界。
当然,这都不重要。
游记出版签售的那天,时安一手抱着酒瓶子,一手抱着她,醉醺醺地对她说:“呜呜韵韵,我要嫁给你,我要跟富婆混。”
这个愿望当然最后不了了之,醉鬼时安最后还是乖乖被陈颂扛回家。
留下她,继续在泛着油墨味的书封上,认真签下一个又一个“一支歌”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