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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老了还活着就是受罪!
今年不过才六十五岁,可埃梅利已经不知道在心里重复过多少次这句话了。
此时的她才吃了午餐不久,正打算看看电视,结果刚在沙发上坐下,她就开始打嗝了,一个接着一个,别说是看电视,就算是电视里的明星走到她面前,她也没心情去关注。
“嗝——”
一个嗝打完,埃梅利赶紧闭上嘴,心里期盼着这个打完就完了吧,一定要结束啊,她真的不想再继续打嗝了。
这样想着,她屏息凝神注意着胸腔的感受,很好,没有气往上的感觉,默默数了十几秒,依然没有要打嗝的感觉,再坚持坚持,只要能一直保持下去,她就能好起——
"嗝——"
响亮的打嗝声在屋子里响起,坐在餐桌边玩通讯器的孙子考斯诧异地看过来,问:“奶奶,你又打嗝啦。
"
埃梅利难受极了,有气无力应了一声,至于孙子为什么要说“又”
呢?当然是因为这不是埃梅利
第一次打嗝了。
自从出生之后,不出意外的情况下,人能活上好几十年,几十年的时间里,人是不可能不打嗝,所以可以这样说,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打过嗝。
这样看来,对于活了六十五年的埃梅利来说,说她又打嗝似乎也没错,毕竟前面六十五年,她肯定是打过嗝的。
但这样说合理吗?不合理。
如果一个人断了一条腿,十几年后又断了另一条腿,这可以说“又”
,因为这件事情带来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,让所有人都印象深刻,难以忘记。
但如果一个人打了一次嗝,十几年后再打嗝,甚至用不上十几年,只需要几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,她再度打嗝,也没有人会用上“又”
这个字。
因为打嗝这种司空见惯的小事,别说是周围的人,甚至很多时候连打嗝的本人都不会记得。
既然前事已忘,何谈“又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