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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敬付完钱很快就回来了。
鹿星没有问他案子的事。
那毕竟是他的工作,自己插不了手,也帮不上忙,干脆还是不问了。
烧烤摊的对面是一条夜市街,还挺热闹的。
鹿星想去逛逛。
裴敬陪她一起去。
路过一家卖宠物的小摊。
粉色的铁笼子里挤着五六只兔子,白的灰的黑的都有,挤在一起像是一团毛茸茸的团子。
几个约莫六七岁的小朋友站在摊位前,求着大人说想买。
鹿星看着,忽然想到了小时候。
大概是上小学吧,有段时间她特别想养兔子,但鹿清不同意。
因为兔子太臭了,还不好养,没两天就死了。
但鹿星就是想要,就是喜欢,然后,她去找周钦越。
周钦越二话不说就给她买了。
是个白色的小兔子,小小的,耳朵软软的,特别可爱。
鹿星好开心,但她的开心只持续了短短两个小时,因为两个小时后,兔子就拉屎了,还拉在了她的手上。
那股屎味,鹿星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。
没过两天,兔子也死了。
它柔软的身体变得僵硬,顺滑的兔毛变得粗糙,一双早已充血的眼睛睁得大大的,好像死不瞑目。
一切就如同鹿清说的那样,全都应验了。
从那以后,鹿星再也不要养什么小动物了。
裴敬很快注意到她盯着那几只小兔子看。
“喜欢就挑一个。”
他说的是挑一个,而不是要吗、喜欢吗之类的,带着些模棱两可的话术。
这样爽快的回答让那几个站在一旁求大人买兔子的小朋友,纷纷朝鹿星投头羡慕的眼神。
但“女主角”
拒绝了。
“养兔子要喂饲料,又要收拾窝,太麻烦了。”
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,知道取舍,知道利弊,不会三分钟热度了。
鹿星决定不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