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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芳替铃兰解释:“我家小主不小心吞了硬物,夫人现在正着急呢,还请让开。”
鱼贩一听此话,赶忙道歉,又从身后鱼摊拎起一条鱼,说道:“这里有一条油鱼,吃完通畅利便,据说吃一条必泄一整天。”
铃兰听罢此话,想起了在现代那油鱼的惊人功效,登时杏眼一亮,大方掏出一锭银,由拾芳转交给小贩,“那给我拿一条。”
那鱼贩推拒银子,瞧着铃兰忽而一笑,“零文不取,是送给您的。”
“分文不取吧?”
拾芳接过那条油鱼,
小贩辩解:“就是零文。
安宁的零。”
拾芳噗嗤一笑,“你这小贩不光不识字,还宁零不分。
不是我嘲笑你,但做生意还是要多读书,免得以后被人骗了。”
铃兰却脸色沉着,与拾芳道:“你把鱼交给我,我去后厨亲自去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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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物失窃
门口卖鱼的小贩竟是安宁司的人。
铃兰走去炊房的路上心绪不宁,脸比手中提着的那条鱼眼珠子还要白。
卖鱼小贩先于他们夫妻两人搬到越州,一直在长史府门口卖鱼,风雨不动。
这也就是说,元邈与她在这三年以来,一直活在安宁司的监视之下。
这事有点癫,她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。
进入炊房后,她把油鱼放到砧板,正要从刀架上面取刀,却听见清脆的女声。
“夫人小心伤到手。”
铃兰收手,见到是婢女拾薇走来,为铃兰取下一把扁长菜刀。
拾薇与拾芳名字虽就差一字,但她却是凌蓉的亲戚。
凌蓉那边生活困顿,拾薇便自己写了一张卖身契,自卖到铃兰这里。
她乃是民籍,便只和铃兰定了三年合约,等合约欺满她便恢复自由身。
虽说铃兰手里有拾薇卖身契,但拾薇是凌蓉的亲戚,铃兰也不好要求她做些苦力活,只让她做些杂事,比如除杂草、喂鸡福宝之类。
今日拾薇道厨房这里,铃兰着实吓了一跳,瞟一眼她的手,手里拎着一只鸡,耸拉着鸡冠,仿佛断了气。
“鸡福宝走了。”
拾薇哭丧着脸,说道:“还是没熬过太岁。”
铃兰叹了一口气,“生老病死是万物的定律,况且寻常鸡只有三年五载性命,鸡福宝活了七年,也算是高寿了。”
话从口出,她瞧见拾薇眼泪扑搭下来,便劝道:“大过年的,哭起来可不吉利。”
拾薇点头,用袖子胡乱抹了眼泪,伸手把鸡福宝放在砧板上,声音仍带着抽噎:“听说夫人在备孕,你们感情深,拿炖汤补身体,效果最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