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画上的男人戴着一个小巧的银环耳坠,严丝合缝地扣在耳垂上,丝毫不显得女气,反而有股独特的风流。
南秦风雅气正,不论男女都喜欢戴耳饰,北域则没有这样的风俗,绝大部分戴耳饰的人都是女子,原野上的儿郎们嫌弃耳饰娘们唧唧的,不屑于戴。
燕暮寒也不例外。
祝珩的画技很好,抓住了神韵,很容易就能看出画中人的身份。
燕暮寒清楚的记着,那天的装扮都是他精心挑选的,为了陪祝珩融入南秦,也曾考虑过耳饰,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放弃了。
“不是我。”
无论这人和他多么相像,但有不同的地方,那就不是他。
祝珩哭笑不得,本不欲解释,但见他一副被打击到的委屈模样,又不忍心:“画的是你,这耳饰是我加上的,将军的耳朵生的好看,戴耳饰一定很合适。”
燕暮寒是一眼就能记住的长相,但祝珩对他的第一个印象点来自耳朵,红透的耳朵。
南秦崇尚翩翩君子,落落大方,祝珩未曾见过如同含羞草一般的人,戳一下笑一声就会惹得对方惊慌失措。
那样容易受惊的耳朵,只有套得牢牢的才能有安全感。
“你觉得,好看?”
燕暮寒捏了捏耳垂,不知是他的手劲儿太大,还是因为夸奖,耳尖滴落朱砂,浮上一层红色。
祝珩真心实意道:“好看。”
好看到他想捏一捏。
长安夸他的耳朵好看。
燕暮寒心里放起了烟花,他眨了眨眼,迫不及待地追问:“那你喜欢吗?”
祝珩惊诧,第一反应是他这句话说的很流利,没有稀奇古怪的口音,就像是练习了很久:“我喜不喜欢,很重要吗?”
燕暮寒对他的态度特殊,祝珩没吃过猪肉,但也见过猪跑,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不会动不动就对着另一个男人脸红,还悉心照顾,跪地喂药。
他曾听闻过断袖分桃,也见过大都里的小倌,燕暮寒待他……或有此意。
但他与燕暮寒在四水城初见,祝珩自问相貌平平,燕暮寒也不像是会因为一张脸而喜欢上别人的人,谈一见钟情太过荒唐。
“重要。”
祝珩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,这两个字入了他的耳,便与“喜欢”
无异。
这太荒唐了。
“你喜欢吗?”
燕暮寒目光殷切。
祝珩硬着头皮道:“喜欢。”
车门被敲响,穆尔坎询问何时启程,燕暮寒打了个手势,下了马车,他仰头看着祝珩,身后是大漠长河,落日融金:“你是第一个人,夸我好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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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军走了半月有余,到达北域时已经入冬了,大雪纷飞,高耸的山巅直入云间,山色与天色是如出一辙的明净。
去王廷复命之前,燕暮寒亲自架着马车入了京部,将祝珩带回了他的府邸。
祝珩头脑昏沉,自从天冷下来开始,他就整日都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,咳疾发作,眉眼间浸透了恹恹的病气。
房间里生着火炉,烧的是价值不菲的金丝炭,这种炭烧起来很暖和,并且没有烟,只有一股淡淡的木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