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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连娘家都旺起来了,家里红薯粉丝开始做起来了,尤其是福鼎酒楼那把这一道猪肉炖粉条的菜推出来之后,那里厨师还自创了好几道关于粉条的菜式,都反映不错。
不少人看到这粉条可以赚到那么多钱,也去爹娘那里进了不少货回去买,当然更多的是村里、镇上的村民也去买回去当面条那样子吃。
面条要自己揉面、擀面才能吃,红薯粉可是可以直接拿一把泡水然后直接煮熟就可以吃到,这比面条方便多了,也容易存放,价格也不贵,一斤粉条可比一斤面粉便宜多了,所以不少人都贪方便买不少回去屯着。
不过现在沈欢也不想这些事情那么快,要先去搞好自己的新房子,按照这里习俗,新房子进宅之后可是要在那住一段住时间的才吉利。
这两天自己收拾一些自己和小宝、霍启山的衣物出去那,到时候喝完进宅酒就能直接在那里住几天再回来村里住了。
只不过最近霍启山比较忙,这些事情只能自己先收拾好,再让他送货时候拿去。
这几天一直看见他收信,又拿鸽子传书出去,估计是遇到什么困难了,有时候眉头紧锁着,自从之前跟自己讲了他的身世之后,有些事情他反而开始不避讳自己。
之前东哥跟自己讲过塞外动乱有危险,不知道霍启山是不是烦恼这个事情,以前塞外可是霍启山爷爷和爹他们在守着,现在塞外动乱了,估计他也不好受。
进宅那一日,镇上的新家热热闹闹的,把所有认识的人都请了过去,这一次客人来得比上一次的宴席还要多,吃饭都要排四轮才行,不过这一次做足了准备,除了请村里张叔过来帮忙,还去阿霁酒楼里请来了三个厨师,又是去镇上请来了十来个婆子过来帮忙收拾,加上分批次招待客人才能完成。
当天晚上躺在自己新家里时,沈欢都在床上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,看着这按照自己:()穿越古代种田,养乖娃撩糙汉